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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我院校编人员201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彭宽    新闻来源:人力资源部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614   发布时间:2013-08-29

学院各单位:

确保我院2013年度校编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新乡医学院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今年校编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教师(实验人员)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个人到人力资源部报名、缴纳评审费及资格审查时间:8月30日12:00前;

2.个人准备申报材料及部门审核时间:8月29日-9月2日;

3.审批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时间:9月15日前;

4.个人到人事处报送评审材料时间:9月4-6日;

5.申报材料展示及论文外审时间:9月9-10日;

6.业绩量化时间:9月11-13日;

7.量化结果公示时间:9月14-16日;

8.答辩时间:9月17-18日;

9.初评、中评推荐时间:9月下旬;

10.报送需省高评会评审材料时间:10月下旬。

11.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学三个学科副教授高评时间:10月下旬。

   (二)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网上报名及报名确认、审核时间:9月1日-15日;

2.审批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时间:9月15日前;

3.初评、中评推荐时间:9月下旬;

4.到卫生厅考试报名确认时间:9月28日;

5.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10月21-26日;

6.考试时间:10月26-27日;

7.向省人社厅报送评审材料时间:11月9日。

   (三)其它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报名、考试及申报评审等时间另行通知。

   (四)各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报名、考试及申报评审等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材料的报送

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后,报送校学校人事处。人事部门不接收没有经过所在部门审核同意的材料,不接收不符合申报业绩条件的材料。

(一)教师(实验人员)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报送时间

9月6日上午

2.报送内容

   (1)个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校内版,人事处网页可下载)一式3份(人事处1份,单位1份,个人1份);职称评审业绩量化自评表(人事处网页可下载,本人签字)。

   (2)申报人员填写《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三份,中、初级一式两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使用《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输录打印的《评审简表》2份(此软件可在河南职称网上下载最新版http://www.hnzc.gov.cn。其中,主管单位填写“河南省教育厅”,代码为“19018”。单位名称填写“新乡医学院”,代码为“19018007”)及电子文本。《评审表》和《评审简表》的填写请严格按照模板规范(可在学校人事处网页下载两个表的参考模板)。

   (3)申报破格、单列、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准备个人业务自传(均不超过1500字)一式10份。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申报高校教师职务同时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5)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有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申报破格及其它有年龄要求者交验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6)外语(含古汉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免试审批表原件、符合外语免试条件且不需办理免试审批手续的相关证件原件或经审核后的复印件(无外语要求的系列除外)。

   (7)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8)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外语论文需附全文翻译件)、著作原件(不能证明本人所编写字数的,需由出版社出具字数证明)和检索页。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副高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或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鉴定论文需复印刊物封面、封底和正文一式两份,均不能留学校及本人姓名)。

   (9)申报教师职务每人提交1章教案,高级实验师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需加盖教务处公章)。申报直接认定副教授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和教学录像以及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10)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以及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授任职资格,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11)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科技水平的材料原件。

(二)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在符合省厅和学校总体要求的情况下,具体报送时间和内容由各附院另行安排。

(三)其它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申报材料的报送安排另行通知。

(四)教师(实验人员)、卫生及其它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的报送安排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和工作业绩量化、公示

按照不同的隶属关系,分别由附院和学校进行。各附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本院的资格审查和工作业绩量化、公示工作,学校资格审查和业绩量化职责分工如下。

   (一)人事处

负责申报人员资格的复审工作,主要审核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年度考核、外语考试、各种荣誉等材料,并负责所有材料展示、业绩材料量化计分结果汇总、公示等工作。

   (二)教务处

负责对申报人员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编写教材、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等教学方面业绩材料的审核、鉴定和量化计分工作。

   (三)科技处

负责对申报人员的科研项目、成果鉴定、成果奖励、论文、著作、专利等科研方面业绩材料的审核、鉴定和量化计分工作。

   (四)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

负责对申报人员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研究项目、成果鉴定、成果奖励等业绩材料的审核、鉴定和量化计分工作。

四、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豫价费字〔1997〕180号)和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2009年度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09]4号)规定,按下列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一)评审费

初级80元,中级120元,高级260元。

(二)论文鉴定费

中级每篇30元,高级每篇60元。

(三)资格审查费

每人20元。

(四)论文外审费

申报正教授及任职年限破格人员送审文章须预缴鉴定费,根据鉴定单位收费要求,多退少补。

五、其它系列已经取得相应级别任职资格待聘人员,须参加今年职称评审推荐以取得聘任资格。

六、材料整理要求

(一)业绩材料按照简表填写顺序整理。

(二)第一学历、第一学位、最高学历、最高学位、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外语证书等复印件按顺序排好,单独装订。

(三)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按简表填写顺序排好,单独装订。

(四)各种奖励、鉴定(结项)、质量工程、专利等证书复印件按简表填写顺序排好,单独装订。

(五)所提交期刊文章需在目录中标示出文章名称和作者名称,并折叠文章正文第一页以便快速查找。

(六)著作中如没有显示作者编写的章节,需要提供字数证明(需出版社开具)。

(七)文章如为“中文核心”,在后面标注“(核心)”,请各位老师如实标注,不是“中文核心”的,不能标注。

(八)简表中填写的业绩内容都需提供原件,不接收提供不出原件的简表。

七、其他事宜

(一)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专业),今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任职年限要求5年以上的,应在2007年6月30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07年9月30日前聘任。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二)论文和著作检索

所提交论文和著作需要检索,论文检索网站为:清华同方中国知网(http://www.cnki.net)、万方数据资源系统(http://g.wanfangdata.com.cn)和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http://www.cqvip.com),不接收其它网站检索结果。

著作检索网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http://www.gapp.gov.cn)和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http://www.cppinfo.cn)。

未检索到的文章和著作需说明原因,可在人事处网站“文件下载”栏目下载“未检索到文章、著作情况说明”并填写表格以说明原因,并签字盖章。

(三)业绩材料接收截至时间

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并便于量化和统计,在业绩材料展示结束后,不再量化任何有分值的材料,但可以作为业绩填写到评审表和评审简表上,作为评审业绩供评委审议。

(四)评审简表材料的准备

为统一《评审表》和《评审简表》填写规范,请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严格按照人事处制定的模板(模板见附件)进行填写,填写内容要保证完整、客观、规范,以免影响评审效果。

    联系电话:3831701。

   

人力资源部

201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