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15年度宣传工作考核与评先方案》要求,我院将开展2015年度宣传工作考核与评先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院(系、部)、书院、职能部门
二、考核方式
对各单位目标责任书中宣传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评比。总结为主,评先为辅。
三、考核、评先内容
(一)目标考核
1.《2015年度宣传工作考核与评先方案》(见附件)所涉及院(系、部)、书院、职能部门。
2. 对各院(系、部)、书院、职能部门的新闻稿件进行量化统计(统计表见附件),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3. 完成年度宣传工作指标的单位为“合格”,宣传项得满分;未完成年度宣传工作指标的单位为“不合格”,宣传项将依据《2015年度宣传工作考核与评先方案》扣分。
(二)先进单位及个人评选
1. 设“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奖10个。在单位完成年度宣传工作指标基础上,对超出指标之外的稿件进行量化积分,按学院工作相关权重评出该奖项。
2. 设“新闻宣传突出贡献奖”若干。2015年度内,单位宣传考核合格,并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上发表新闻稿件1篇及以上者获此奖项。
3. 设“新闻宣传风采人物”奖10个。在全院范围内依据个人发表的学院新闻稿件积分,排列前10位的教职工获奖。此项评选由个人自愿申报,择优评选。(统计表见附件)
四、考核、评先时间和程序
(一)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6日,各单位及个人统计稿件、递交材料(电子版、纸质版)。
(二)1月7日至10日,宣传工作考核与评先办公室对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量化统计,拟定结果。
(三)1月11日至12日,宣传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对评选结果进行复核、审议。
(四)1月13日至15日,考核结果提交院务会审议。
五、稿件标准
(一)在学院内外报纸、网站、电视台等媒体上发布的反映本单位工作的新闻(包括文字新闻、新闻图片、新闻视频等)。各类平台上发布的通知、公告、招生简章、招聘启事、年鉴等不属于新闻。微博、微信、视频网站内容不属于新闻宣传。
(二)校内稿件包括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网站主页上的新闻(不包括部门网站新闻),《三全学院报》(第93期至99期,可查阅院报电子版http://sqmc.cuepa.cn/oldrelease.php)刊载的消息、通讯,不包括文学作品。稿件报道的须为本单位组织(主办或承办)的活动,稿件中须包含本单位名称,作者包含本单位教职工。
(三)校外稿件包括各级新闻媒体刊发的文字、图片、视频,稿件中须包含“三全学院”名称。(不包括自己上传网络的图文、视频材料)
(四)本单位以外教职工、本部门下属机构学生撰写的新闻稿件不属于该单位。
(五)单位原创稿件经校外媒体报道或转载,作者发生改变的,稿件仍归属该单位。
(六)资讯中心工作人员独自撰写的外宣稿件,属于学校外宣。虽内容与某单位相关,但稿件不归属该单位。
六、考核、评先要求
(一)各单位统计稿件要细心谨慎,实事求是,确保材料准确无误。
(二)各部门将2015年(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的有效宣传稿件按照发布时间顺序列表统计,表中“计分”一栏不填写。
(三)2016年1月6日下午4点之前,统计表格打印后经各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或盖章)后,报送至平原校区行政楼三楼资讯中心王德胜老师处,同时提交电子版。
七、本方案由资讯中心负责解释。
资讯中心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