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关于开展2015年度宣传工作考核与评先的通知

作者:王德胜   新闻来源: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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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12-31   浏览:524

根据学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15年度宣传工作考核与评先方案》要求,我院将开展2015年度宣传工作考核与评先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院(系、部)、书院、职能部门

二、考核方式

对各单位目标责任书中宣传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评比。总结为主,评先为辅。

三、考核、评先内容

(一)目标考核

1.2015年度宣传工作考核与评先方案》(见附件)所涉及院(系、部)、书院、职能部门。

2. 对各院(系、部)、书院、职能部门的新闻稿件进行量化统计(统计表见附件),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3. 完成年度宣传工作指标的单位为“合格”,宣传项得满分;未完成年度宣传工作指标的单位为“不合格”,宣传项将依据《2015年度宣传工作考核与评先方案》扣分。

(二)先进单位及个人评选

1. 设“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奖10个。在单位完成年度宣传工作指标基础上,对超出指标之外的稿件进行量化积分,按学院工作相关权重评出该奖项。

2. 设“新闻宣传突出贡献奖”若干。2015年度内,单位宣传考核合格,并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上发表新闻稿件1篇及以上者获此奖项。

3. 设“新闻宣传风采人物”奖10个。在全院范围内依据个人发表的学院新闻稿件积分,排列前10位的教职工获奖。此项评选由个人自愿申报,择优评选。(统计表见附件)

四、考核、评先时间和程序

(一)20151231日至201616日,各单位及个人统计稿件、递交材料(电子版、纸质版)。

(二)17日至10日,宣传工作考核与评先办公室对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量化统计,拟定结果。

(三)111日至12日,宣传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对评选结果进行复核、审议。

(四)113日至15日,考核结果提交院务会审议。

五、稿件标准

(一)在学院内外报纸、网站、电视台等媒体上发布的反映本单位工作的新闻(包括文字新闻、新闻图片、新闻视频等)。各类平台上发布的通知、公告、招生简章、招聘启事、年鉴等不属于新闻。微博、微信、视频网站内容不属于新闻宣传。

(二)校内稿件包括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网站主页上的新闻(不包括部门网站新闻),《三全学院报》(第93期至99期,可查阅院报电子版http://sqmc.cuepa.cn/oldrelease.php)刊载的消息、通讯,不包括文学作品。稿件报道的须为本单位组织(主办或承办)的活动,稿件中须包含本单位名称,作者包含本单位教职工。

(三)校外稿件包括各级新闻媒体刊发的文字、图片、视频,稿件中须包含“三全学院”名称。(不包括自己上传网络的图文、视频材料)

(四)本单位以外教职工、本部门下属机构学生撰写的新闻稿件不属于该单位。

(五)单位原创稿件经校外媒体报道或转载,作者发生改变的,稿件仍归属该单位。

(六)资讯中心工作人员独自撰写的外宣稿件,属于学校外宣。虽内容与某单位相关,但稿件不归属该单位。

六、考核、评先要求

(一)各单位统计稿件要细心谨慎,实事求是,确保材料准确无误。

(二)各部门将2015年(201511日~20151231日)的有效宣传稿件按照发布时间顺序列表统计,表中“计分”一栏不填写。

(三)201616日下午4点之前,统计表格打印后经各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或盖章)后,报送至平原校区行政楼三楼资讯中心王德胜老师处,同时提交电子版。

七、本方案由资讯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2015年度宣传工作考核与评先方案.doc

                                                                  资讯中心

                                                                  201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