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科研专项奖励办法》和学校科研管理相关规定,决定开展科研成果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凡是以“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为完成单位,于2015年度发表的科研论文、获得的科研成果奖励、出版的学术专著、授权的专利等科研成果均需进行登记。
二、登记程序
1、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同时进行报送;
2、以院(系、部)为单位统一组织成果登记,并审核登记成果;
3、报送材料:汇总表1份、成果网上信息电子版1份(论文提供期刊网收录检索页、PDF版全文(必需)、 SCI、EI 等论文提供收录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专利提供授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获奖成果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术专著提供原件)。汇总表和所有复印件均要加盖院(系、部)公章,并经院(系)部领导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所有材料以院(系、部)为单位统一放入档案袋或手提袋连同电子文档一同交至科研外事部,不接受个人报送。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 2015年12月23日下午5点前,完成本部门登记成果初审工作,并将材料报送科研外事部。
四、其他事宜
1、部门和个人年度科研业绩,以科研外事部登记信息为准,未递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的按未登记处理,不予奖励、不计入单位或个人科研业绩。
2、各部门要认真审核,确保报送的材料真实、可靠。
3、报送的原件待统一审核后将退回。
联系人:任省涛
联系电话:7375732
附件下载:科研成果登记.xls
科研外事部
2015年12月21日